__|征人陪过生日.|__
岳南 发表于 2009-11-2 16:15:00
 
2006.06.20 17:05:42 
 征人陪过生日.
7.5生日
征人陪过生日
包住简陋小屋
要求如下:

太丑的不要 
太色的不要 
太土的不要 
怕醉死的不要
怕胖死的不要
嫌我胖的不要
嫌我丑的不要
没情调的不要 
交情浅薄不要 
觊觎我的不要
恋爱中人不要
目的不纯的不要
不会做饭的不要
对我没想法的不要 
对我不好的更不要 

基本如此.条件符合者,快来报名!
PS:很开心今天某同志说,有空的话就过来.
   很开心今天另一同志说,我有空去北京的话就把BASS送给我作礼物。
只是抱歉,不想去任何地方。七月有事在身。

PS two:已有人应征。非常开心。

PS three:活动取消.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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